08 英格兰清教运动
本讲以创50:20为钥匙,洞见神在英格兰改教(清教徒运动)中的工作脉络与逻辑。英格兰改教虽始于亨利八世的私欲与权术,却在神护理下引出圣经回归与教会更新。从《至尊法案》(1534) 至伊丽莎白“宗教和解”的脉络,并细述丁道尔译经、克莱默、公祷书与信纲的成形,以及“血腥玛丽”时期拉蒂默、里德利、克莱默等殉道见证。继而转入清教徒的兴起:守主日、平实讲道、良心神学、圣约神学与家庭/公共生活中的敬虔实践,并触及多特、《英皇钦定本KJV》、劳德派逼迫、北美迁徙及西敏大会之产出。最后回到“家谱课”的意图:追溯浸信会所承继的改教遗产与清教徒灵修传统。
复习问题
1. 解释创50:20与罗8:28如何为英格兰改教提供神学框架。
2. 1534年《至尊法案》改变了哪两大权柄关系?其直接后果为何?
3. 丁道尔译经在“悔改/忏悔”之译上为何关键?如何影响教义?
4. 试述拉蒂默—里德利—克莱默的殉道见证,并评估其教会效应。
5. 何谓“伊丽莎白宗教和解”?其优劣与清教徒问题点。
6. 概括清教徒四项反对的仪式,并说明其背后教会观/敬拜观。
7. 说出西敏大会主要成果,并简述清教徒圣约神学的基本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