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改革宗浸信会 Atlanta Reformed
Baptist Church
神学反思回应 · 2025-11-18

通过伊甸园认识律法主义和反律法主义

通过伊甸园认识律法主义和反律法主义

通过伊甸园认识律法主义和反律法主义

 

从圣经来看,“律法主义”(legalism)就是把神所赐本来是良善的律法,变成人 “靠行为在神面前称义” 的道路;或者在神没有吩咐的地方加上自己的规条,把人的传统抬高到与神话语同等甚至高过的地位。这样一来,人不再单单倚靠基督所成就的救恩,而是倚靠自己守住某些标准,好像可以凭此换取神的悦纳。

 

与此相反,“反律法主义”(antinomianism)则是借着“恩典”的名义,否认神律法在信徒生命中的权威和引导;把神的恩典当作放纵情欲的借口,好像只要口里说信、心里觉得被爱,就可以不必在意神清楚启示的道德要求。于是,人不是被律法压碎、绝望地讨好神,就是干脆抛弃律法、任意而行。

 

从创世记3章来看,这两条道路其实都是古蛇在伊甸园里最早就使用的欺骗伎俩。蛇首先将神的诫命稍稍扭曲,诱导夏娃走向“律法主义”的方向:神原本只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创2:16–17),撒旦引诱人轻看神的恩典,而是引诱人靠自己的行为,所以夏娃在回答蛇时却加上了“也不可摸”(创3:3)。古蛇的策略,是先把神简单、清楚、慈爱的命令弄得模糊、沉重,好像神是一个苛刻、多禁令的神。一旦人的心里觉得神很严苛,律法就不再被看为出于父神的美意,而只是一套沉重的宗教要求,这就是律法主义的土壤。

 

紧接着,古蛇立刻转向另一个极端——“反律法主义”: “你们不一定死(原文是‘你们必定不死’)”(创3:4)。 它公开否认神的警告,暗示神不会按祂的话审判罪,降低神话语的权柄,让人觉得舒服;又进一步诱惑说:“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创3:5),也就是鼓吹一种脱离神权威、自主定义善恶的“自由”。这正是反律法主义的方向:否认神话语的绝对可靠,否认罪的真实后果,鼓励人把自己放在律法之上,自订标准,自行其是。

 

因此,我们可以说: 律法主义和反律法主义看似相反,其实同根同源,都是出自古蛇的欺骗。前者让人以为可以靠律法(或人的规条)自救,后者则让人以为可以在没有律法的情况下自由放纵;两者都同样使人离开单单倚靠基督、顺服神话语的正路。 

 

今天的教会若不警醒,就很容易在这两极之间摇摆:不是用人的传统和规条捆绑良心,就是用“恩典”的名义淡化神的圣洁和律法。唯有回到圣经,承认律法良善、公义、圣洁,却又不能使人称义;同时也承认我们惟独因信基督称义,却在圣灵里靠着福音活出对律法的顺服,我们才不至落入古蛇一开始就设下的这两重陷阱。

返回资源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