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特兰大改革宗浸信会 Atlanta Reformed
Baptist Church
教会历史上今天 · 2026-02-03

2月2日|教会历史上的今天:中国禁教政策的松动与福音之门的开启(1845)

2月2日|教会历史上的今天:中国禁教政策的松动与福音之门的开启(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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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5年2月2日,清朝道光皇帝批准两广总督耆英奏请,宣布中国百姓可自由习教(主要指基督教),不再因信教而受法律追究;此举在1844年10月《黄埔条约》的外部压力下形成,却在法律层面首次系统性松动了自雍正以来一百二十余年的严厉禁教传统,使“信仰本身即为犯罪”的定性被打破,虽仍限制外国传教士深入内地、宣教空间受约束,却为中国基督徒争取到相对合法的生存与聚会空间,并为19世纪中后期口岸开放后宣教网络扩展、圣经翻译、教会建立、神学教育与慈惠事工的更稳定开展扫清关键障碍,进而开启中国近现代宣教史的新篇章;这个历史事件也显明神的国度不倚赖地上政权,却常在祂主权护理与普遍恩典中,借着政治与历史的变化约束恶、开门预备道路,提醒今日教会既不把福音前途寄托于国家,也不轻忽神可能使用外在环境的转变来保守与推进教会:在受限时忠心,在较开放时更谨慎,持守真道、见证基督,因福音的门若是神所开,人就不能关。

 

自雍正皇帝时期起,基督教在中国逐渐被视为“异端邪教”,相关敕令不仅禁止传教,也将信教百姓纳入刑律打击之下。此后历经乾隆、嘉庆,禁教政策在法律与行政层面不断强化,教会长期处于地下状态,信徒聚会与牧养极其艰难。

 

进入19世纪,清帝国在对外关系上屡遭挫败。1844年10月,中法签署《黄埔条约》,其中明确涉及宗教事务,要求清廷对基督教采取更为宽容的政策。在这一国际压力下,身为两广总督的耆英向朝廷奏请,建议调整旧有禁教律例,以应对外交现实并稳定地方局势。

 

道光皇帝于1845年2月2日(道光二十四年腊月二十五日)正式批准该奏请,其核心内容并非完全开放宣教自由,而是明确取消对中国百姓“因信教而治罪”的法律基础。这意味着,基督徒不再自动被视为违法者,地方官员也失去了随意以刑律迫害信徒的正当性。

 

需要指出的是,这一决定仍带有明显限制:清廷依然严格防范外国传教士深入内地,宣教活动在空间与行政上受到诸多约束。然而,即便如此,这项法令在法律层面的意义不可低估——它第一次在国家法制上为中国基督徒“留出合法生存空间”。

 

从教会历史的角度看,1845年的这一决定并非中国全面信仰自由的实现,却是一个决定性的“破冰时刻”。它在客观上扫清了福音传播最根本的障碍之一—— “信仰本身即为犯罪”的法律定性。

 

正是在这一基础之上,19世纪中后期,随着口岸开放、宣教网络逐步延伸,圣经翻译、教会建立、神学教育与慈惠事工得以更稳定地展开。中国教会也逐渐从零散、隐秘的存在,进入一个虽仍受限制、却不断成长的阶段,开启了中国近现代宣教史的新篇章。

 

这一历史转折清楚地显明:神的国度并不依赖任何地上政权,却常在神的护理中,借着政权的变化而被推进。道光皇帝的决定并非出于属灵觉醒,而是外交压力与现实考量;但神却使用这一“非属灵动机”的政令,成就了属天的旨意。这正体现了神的护理与普遍恩典:神不仅在教会内部施行救赎性的工作,也在历史与政治的进程中,约束恶、打开门、为福音预备道路。

 

今日教会反思

这段中国教会的历史提醒我们,今日所拥有的信仰空间并非理所当然,而是神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一点一点为祂的百姓“开路”的结果;因此,教会既不可把福音的前途寄托在任何地上政权之上,也不可轻忽神在祂主权护理中对政权的使用——教会并不因国家而存在,却常在外在环境的改变中被神保守、被神推进。正因如此,1845年的“开门”并不是终点,而是呼召教会在受限之中仍然忠心,在相对开放之时更加谨慎,始终持守纯正的真道,忠心见证基督。这一天也提醒我们:福音的门一旦被神打开,人不能关闭;而当这扇门尚未完全敞开时,神的百姓仍当在盼望中忍耐,在忍耐中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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