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教会历史上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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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1年1月13日,贵格会(又称“公谊会”)创始人乔治·福克斯在伦敦去世。福克斯出生于英格兰中部一个小村庄的清教徒家庭,出身卑微,曾做过鞋匠学徒。青年时在英国内战和宗教纷争中,对当时名义虔诚、灵里枯干的教会深感失望,转而强调每个人心中的“内在之光”,主张信徒可直接在良心深处听见神的声音,因此轻看传统圣职制度、礼仪和圣礼,推动了贵格会简朴聚会、信徒平等、非暴力与诚实见证的发展。在改革宗视角下,我们一方面肯定他对形式主义的反省、对生命更新和良心自由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必须警惕他高举主观“内在之光”而相对化“唯独圣经”和有秩序教会职分的危险。对今日教会而言,这提醒我们既要防止没有生命的“死正统”,也要防止脱离圣经与教会认信的主观主义,而是要在神全备话语之下,靠圣灵更新生命,使教义与敬虔同行。
福克斯出生于英格兰中部一个小村庄的清教徒家庭,出身卑微,曾做过鞋匠学徒。十九岁时,他放下学徒工作,开始独自流浪,在当时英国内战与改教后宗教纷争的动荡背景下,到处参加聚会、寻访属灵领袖、寻求“从天上来的启示”。在这期间,他刻苦研读圣经,据同时代人见证,他极其熟悉整本圣经,有人甚至说他几乎可以背诵全本圣经。
在不断的观察与挣扎中,福克斯对当时的基督教传统越来越失望。他看到许多教会在制度、礼仪上看似正统,却灵性枯干、缺乏真实生命,于是开始公开质疑传统的“有形教会”、固定礼拜形式、讲道制度和圣礼实践,认为这些外在安排常常成为圣灵自由运行的障碍。他主张,真正重要的是信徒内心直接与神相遇,而不是依赖外在的宗派体制与宗教仪式。
在这样的寻求中,福克斯逐渐形成了一套以“内在之光”(inner light)为中心的信仰观。他强调,每个人心中都有一盏因基督而来的光,借着这“内在之光”,人可以在良心深处听见神对自己的说话;因此,每一个顺服这光的人,都能直接在心里领受神的引导,而不必过分依赖“受过教育的圣职人员”。福克斯认为,即使是尚未相信福音的人,也仍然在某种意义上被这光照亮,具有对神存在有所认识、并有可能被引到基督面前的能力。这种普遍的“内在光”的教导,使他一方面强调基督的救恩,另一方面又在客观启示与主观经验之间走上一条相当独特的路。
1648年前后,福克斯开始较有体系地带领聚会,自称他们这一群人为“朋友”(Friends),即“公谊会”;外界则常称他们为“贵格会”(Quakers)。他们也喜欢称自己为“光之子”(Children of Light),突出顺服内在之光的身份与呼召。贵格会的聚会形式十分简朴,通常没有预先拟好的礼拜程序,信徒安静等候;谁若自觉被圣灵感动,就可以站起来说话、祷告或劝勉他人,这也使他们特别强调信徒之间的平等地位。
在教会实践上,贵格会有几项鲜明特点。第一,福克斯认为真正得救的基督徒,是那些顺从内在之光、加入“朋友团体”的人;他对当时其他宗派和团体多持非常严厉的批评,常不承认他们是真正的教会。第二,他坚持牧师的资格不是由学校的学位或神学训练决定,而是由圣灵亲自呼召和恩赐而来,因此不但平信徒可以讲道,妇女若蒙感动,也同样可以公开发言服事,这突破了清楚圣经教导的敬拜秩序。第三,他反对把礼拜堂称为“教会”,认为“教会”是被主召聚的百姓,而不是一座建筑物;他喜欢用“尖塔屋”(steeple-house)称呼那些有塔尖的教堂,并乐意在户外、在果树林中聚集敬拜,强调神的同在不受建筑所限。第四,在属灵经历方面,福克斯和早期贵格会非常重视圣灵在信徒身上的直接工作,其日记中多次提到“赶鬼”、“神迹医治”以及类似哥林多前书12:8-10所说“知识的言语”等现象,他相信自己和许多同工都可在圣灵特别同在之下成为“传达神旨意的人”,有时甚至会出现强烈情绪和肢体反应。
在政治与社会层面,福克斯与贵格会强调诚实言语(例如拒绝一切夸张誓言,坚持“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坚持非暴力立场、拒绝宣誓、抗拒国家教会所强加的《宗教一致法》。因此,他一生多次入狱、受审,却始终不愿违背自己认为合乎圣经的良心。在逼迫之中,他仍不断在英国本土与殖民地旅行讲道,贵格会也在17世纪后半叶迅速发展,成为当时宗教版图上一股不可忽视的力量。1652年,福克斯在英格兰北部服事时,得到贵族寡妇玛格丽特·费尔(Margaret Fell)的坚定支持;她的宅邸很快成为贵格会重要聚会中心。1658年她守寡后,后来与福克斯成婚,一同致力于贵格会的组织和扩展。
从圣经教导与改革宗神学的角度来看,乔治·福克斯和贵格会留下的是一份非常“复杂”的教训。一方面,他对形式主义和属灵冷漠的批判,有其可贵之处。他看到,仅有教义架构和外在秩序,却缺乏重生生命与圣洁果子,是对福音的严重亏缺;他对信徒共同的尊严、对良心自由的捍卫,以及在逼迫中仍追求圣洁生活的勇气,都值得我们敬佩。贵格会在后来历史中对社会正义、反奴隶制、和平主义等议题所作的见证,也部分源自福克斯早期对诚实、公义与非暴力的坚持。另一方面,我们也必须诚实指出其教义上的严重偏差。福克斯过度高举“内在之光”,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削弱了“唯独圣经”的客观权威地位。当主观经验被视为“神今天向我说话”的主要渠道,而圣经、教会告白与有秩序的讲道职分、圣礼事奉被轻视甚至被视为可有可无时,教会就很容易滑向神秘主义、个人主义以及教义的相对化。福克斯高度强调人人都可成为“讲道者”,加上对洗礼、圣餐等圣礼的淡化,使他与历史教会始终坚持的“道与圣礼的管道”渐行渐远;他强烈批评其他宗派,也使贵格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几乎把自己看作是真正属灵教会的唯一代表。这些都与改革宗所坚守的:在普世教会历史中承认神持续保守真教会、又在圣道与圣礼中赐下客观恩典的立场,有明显张力。
今日教会反思:
乔治·福克斯的一生,给今日教会至少两方面的提醒。第一,我们要警惕“死正统”──只有正确教义和完备仪式,却没有重生、没有圣洁、没有爱心的生命,这正是福克斯当年敏锐看见、也确实应该被责备的地方。第二,我们同样要小心另一种极端:打着“圣灵感动”“内在之光”的旗号,把个人感觉放在圣经之上,把个体经验放在历世教会共同认信之上,结果失去真理的准绳和教会的合一。真正合乎圣经、合乎改革宗的道路,是在神全备话语的客观真理之下,谦卑倚靠基督,求圣灵在我们心里作更新的主观工作,使教义与生命、道与圣礼、个人敬虔与群体秩序一起被更新。
愿主怜悯我们,使亚特兰大改革宗浸信会以及普世教会,都不作只会“讲正统”的法利赛人,也不作只信“内心感觉”的属灵个人主义者;乃是天天回到圣经、回到基督、回到圣灵藉着圣道与圣礼所赐的真实恩典中,靠着那位真正的“世界之光”,在黑暗世代中发出合乎真理又满有爱心的光。

福克斯画像